各省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集中在6月上旬。已通过高级会计实务考试并完成论文的考生请抓紧时间,逾期将无法参加本年度评审。
一、各省评审截止时间
| 省份 | 材料提交截止 | 答辩时间 |
|---|---|---|
| 北京 | 6月5日 | 7月中旬 |
| 上海 | 6月8日 | 7月下旬 |
| 广东 | 6月10日 | 7月-8月 |
| 江苏 | 6月5日 | 7月中旬 |
| 浙江 | 6月7日 | 7月下旬 |
| 山东 | 6月10日 | 7月-8月 |
| 四川 | 6月8日 | 7月下旬 |
二、评审所需材料
-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:如实填写工作履历与业绩
- 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成绩合格证:有效期3年
- 论文或著作:一般要求2-3篇正式发表的论文
- 工作业绩证明:主持或参与的重要财务项目
- 继续教育证明:近4年累计不少于144学时
- 单位推荐意见:加盖公章的考核意见
- 学历学位证书:原件及复印件
三、论文要求
高级会计师评审对论文的质量要求较高:
- 需在公开发行的期刊上发表,内部刊物不计入
- 论文字数一般不少于3000字
- 内容应与财务会计实务相关
- 需为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
四、答辩准备
评审答辩通常安排在材料提交后1-2个月。答辩要点: - 论文核心观点与方法论 - 工作业绩的真实性与代表性 - 财会领域的前沿知识 - 职业道德与法规认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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