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省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集中在6月上旬。已通过高级会计实务考试并完成论文的考生请抓紧时间,逾期将无法参加本年度评审。

一、各省评审截止时间

省份 材料提交截止 答辩时间
北京 6月5日 7月中旬
上海 6月8日 7月下旬
广东 6月10日 7月-8月
江苏 6月5日 7月中旬
浙江 6月7日 7月下旬
山东 6月10日 7月-8月
四川 6月8日 7月下旬

二、评审所需材料

  1.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:如实填写工作履历与业绩
  2. 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成绩合格证:有效期3年
  3. 论文或著作:一般要求2-3篇正式发表的论文
  4. 工作业绩证明:主持或参与的重要财务项目
  5. 继续教育证明:近4年累计不少于144学时
  6. 单位推荐意见:加盖公章的考核意见
  7. 学历学位证书:原件及复印件

三、论文要求

高级会计师评审对论文的质量要求较高:

  • 需在公开发行的期刊上发表,内部刊物不计入
  • 论文字数一般不少于3000字
  • 内容应与财务会计实务相关
  • 需为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

四、答辩准备

评审答辩通常安排在材料提交后1-2个月。答辩要点: - 论文核心观点与方法论 - 工作业绩的真实性与代表性 - 财会领域的前沿知识 - 职业道德与法规认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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